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是指工程施工合同各方當事人在合同簽訂后,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包括: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糾紛。
法律分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建設單位)和承包方(施工人)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發包方和承包方產生糾紛,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主觀:什么屬于建設施工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建設單位)和承包方(施工人)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范圍廣泛,涵蓋了一項建設工程合同的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
只要當事人因建設工程發生糾紛,都可以認定為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