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不可抗力條款?
下面是中達咨詢給大家帶來關于不可抗力條款的相關內容,以供參考。
不可抗力條款是一種免責條款,其主要約定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不可抗力的處理原則和方法、不可抗力發生后通知對方的期限和方式,以及出具不可抗力證明文件的機構等。
①不可抗力的范圍。一般包括概括式、列舉式、綜合式三種規定方法。概括式對不可抗力范圍只作籠統規定;列舉式是將不可抗力事件逐一列出;綜合式在列舉經常可能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戰爭、地震,洪災、火災、暴風雨、雪災等)的同時,再加上“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既明確具體,又有一定的靈活性,是在實務中經常采用的方式。
②不可抗力的處理。不可抗力發生后通常導致解除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兩種后果。具體處理方式應當依據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以及對履行合同的實際影響程度而定。
③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后,當事人一方因不能按合同規定履約而主張免責權利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為防止發生爭議,不可抗力條款應明確約定具體的通知和提交證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不可抗力事件證明一般由當地的商會或公證機構出具。
合同不可抗力條款內容怎么寫
法律分析:意外事故是在簽訂合同以后發生的;
意外事故是當事人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災、風災、旱災、地震等;另一種是社會原因引起的,如戰爭、封鎖、政府禁令等;
意外事故的引起沒有當事人疏忽或過失等主觀因素。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與結果
依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解除合同或延遲履行而不承擔責任。只有在不可抗力因素與當事人的過失同時存在的情況下,當事人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遭受不可抗力后合同的結果主要為下列:
解除合同。一般來說,如果不可抗力事故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可能,則可解除合同。如在買賣特種糧食的交易中,該特種糧食的產地因水災而失收,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延遲履行。如不可抗力只是暫時阻礙合同的履行,則只能延遲履行。例如,由于不可抗力使交通受阻,可能延遲履行,等通車后再履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如何簽訂合同中不可抗力條款
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圍具體來說,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和社會事件。對于自然災害造成的不可抗力事件,一般均予以承認。但對于構成不可抗力的社會事件的范圍,卻難以達成一致意見。
不可抗力是客觀情況,不在我們的控制內。法律有相關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遭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責。那么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不可抗力如何約定呢?今天整理了關于合同約定不可抗力如何簽訂的資料,供大家閱讀了解。
一、合同約定不可抗力如何簽訂
合同中約定的不可抗力條款一般應規定有以下內容:
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圍
具體來說,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和社會事件。對于自然災害造成的不可抗力事件,一般均予以承認;但對于構成不可抗力的社會事件的范圍,卻難以達成一致意見,實踐中,主要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哪些社會事件為不可抗力事件。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通知對方的期限
《民法典》(生效)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民法典》僅規定要“及時”通知,合同當事人可約定具體的期限。
3、出具的證明文件及證明機構
4、不可抗力事件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可見,我國法律認為,不可抗力的發生不一定導致當事人被全部免除責任;是否應當被全部免除,應依具體情況確定。在許多情況下,不可抗力的發生,只是暫時阻止合同的履行,而并不是導致合同完全、永遠地不能履行,在此情況下解除合同,確實不如采取維持合同效力并延期履行的方式更有利于維持合同的嚴肅性,并充分實現當事人的訂約目的。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因不可抗力而免責具有如下例外:
(1)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
(2)在遲延履行期間因發生不可抗力,不得免除違約方的責任。
二、不可抗力具備要件
1、不可預見的偶然性
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須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可預見的事件,它在合同訂立后的發生純屬偶然。在正常情況下,判斷其能否預見到某一事件的發生有兩個不同的標準:
(1)客觀標準:即在某種具體情況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夠預見到的,該合同當事人就應當預見到。如果對該種事件的預見需要一定的專門知識,那么只要具有這種專業知識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預見到的事件則該合同當事人就應當預見。
(2)主觀標準:就是在某種具體情況下,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條件,如當事人的年齡、發育狀況、知識水平、職業狀況、受教育程度以及綜合能力等因素來判斷合同當事人是否應該預見到。
2、不可控制的客觀性
不可抗力事件必須是該事件的發生是因為債務人不可控制的客觀原因所導致的,債務人對事件的發生在主觀上既無故意,也無過失,主觀上也不能阻它發生。債務人對于非因為可歸責于自己的原因而產生的事件,如果能夠通過主觀努力克服它,就必須努力去做,否則就不足以免除其債務。
不可抗力因為具有不可控制和偶然性,社會和自然界會發生的事件。沒有誰能完全的確定范圍。所以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就需要我們對于不可抗力范圍作出約定。具體合同撰寫,建議到找專業的律師咨詢。
合同上不可抗力怎么寫
一、合同上不可抗力條款怎么寫
不可抗力條款是指合同中訂明如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責任。另一方當事人不得對此要求損害賠償。因此,不可抗力條款是一種免責條款。
不可抗力條款是規定在合同訂立后發生當事人在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的條款。
不可抗力是民法典中明文規定的唯一的一種免責情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不可抗力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
1、不可抗力的定義;一般多援引民法典關于不可抗力的定義,但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的約定不同于民法典規定,使其具有不同的內涵與外延。同時一般在合同中當事人還列舉了不可抗力事件。
2、發生不可抗力的通知與證明;
3、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當事人應當采取的措施;
4、因不可抗力發生的損失各方如何分擔。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的解釋
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如小于法定范圍,當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規定主張免責;如大于法定范圍,超出部分應視為另外成立了免責條款。
比如合同中約定,地震不屬于不可抗力,即約定范圍小于法定范圍,如果發生地震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依然可以以地震作為免責事由;
比如合同中約定,交通事故是不可能抗力,即約定范圍大于法定范圍,則可視為雙方當事人約定交通事故可以作為免責事由,但這個事由不是不可抗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不可抗力條款內容怎么寫
“不可抗力”指在本協議簽署后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1、在合同中,通常可以約定不可抗力條款。不可抗力條款是一種免責條款,即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違約的一方的違約責任。合同中約定的不可抗力條款一般應規定的內容有: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通知對方的期限,《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590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合同法僅規定要“及時”通知,合同當事人可約定具體的期限。3、出具的證明文件及證明機構。4、不可抗力事件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590條第1款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合同不可抗力條款內容怎么寫
合同中約定好雙方的權利義務后,在履行合同時發生了不可抗力因素的,那么是可以變更甚至的。
不可抗力條款是規定在后發生當事人在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的條款。
構成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應具備的條件:意外事故是在簽訂合同以后發生的;意外事故是當事人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
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兩種情況,
一種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災、風災、旱災、地震等;
另一種是社會原因引起的,如戰爭、封鎖、政府禁令等;意外事故的引起沒有當事人疏忽或過失等主觀因素。
法律依據:《》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